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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 2018-01-12 文章点击数:920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7〕32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各部门:

《广州市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8日

广州市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实施方案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制造强市、网络强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部省市共同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区、互联网创业创新高地、军民融合示范区、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将广州市打造成制造强市、网络强市和全国信息化先导区。主要目标如下:

2018年,全市建成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3个、机器人制造产业基地1—2个、大数据产业园3个。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分别达70家、240家,省级“双创”示范大企业达5家,省级“互联网+”创建小镇达7个,4K电视用户达100万户。

2021年,全市建成1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建成1个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成省级大数据产业园5个。全市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分别达130家、380家,省级“双创”示范大企业达10家,省级“互联网+”创建小镇达10个,4K电视用户达300万户。

二、主要任务

(一)创建国家互联网创业创新示范区。制定互联网创业创新发展实施计划,大力发展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核心技术,推动互联网应用服务创新,创建国家互联网创业创新示范区。2021年前,基本建成“一核”(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五大千亿级产业基地(高唐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区、花地河互联网商务产业基地、新造智慧产业基地、中新知识城大数据产业基地、南沙跨境数据服务产业基地)、10个互联网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国土规划委,各区政府)

(二)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加快省市共建广东省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和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开展工业互联网协同创新,积极参与各级相关标准研制,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技术、产业、应用创新发展。建设制造业互联网应用创新需求库和工业互联网能力供给库。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汽车和船舶制造等行业重点打造5个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示范工程,推广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服务型制造等模式创新。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工业互联网相关解决方案商、咨询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提供“一对一”诊断评估、方案设计、培训咨询等精准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质监局,各区政府)

(三)打造新一代物联网智慧城市应用示范区。加快推进物联网技术在智慧城市领域的普及应用,力争成为国家首批5G网络试验城市。建设面向5G技术的智慧城市示范区,部署基于NB-IoT(窄带物联网)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照明、消防、停车场、社会治安等基础设施感知网络,建立“精确感知、精准决策、快速处置”城市管理新模式。发展新一代物联网产业,培育壮大“基础芯片—模组—终端—应用”产业链。推进物联网在生产制造领域的深入应用,建设一批基于新一代物联网的示范车间、示范工厂、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有关区政府)

(四)打造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积极开展国家级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申报。按照“广州核心、大湾区协同、全国多地支撑”的布局思路,建设国际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中心、智能网联汽车制造共享基地和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生态圈。至2020年,培养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创造一批国际一流的智能车载高端产品和零部件,完成封闭示范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示范的基础支撑环境,部分自动驾驶、有条件自动驾驶级智能汽车原型车完成研发并进行测试。建设集研发、孵化、应用示范、第三方检测和产业化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智能汽车和智慧交通示范区,推广安全、共享和便捷的智慧交通新应用,参与国家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制订。(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公安局、交委、质监局,各有关区政府)

(五)创建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区。着力加强“广州(黄埔)省级智能装备示范基地”的建设,重点引进新松机器人南方总部等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打造智能装备价值园区。加快推进广州工研院、中以智能研究院、广州巨轮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研究院、浙江大学华南工研院、中国(广州)智能装备研究院建设,构建“广东省数字化制造公共技术创新与服务平台”(广东省智能研究所承建)、“制造行业远程运维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广州沈自所分所承建)、“面向智能制造的质量可靠性公共服务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承建)等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平台。实施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专项行动,突出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研发产业化,在汽车及摩托车制造、五金、电子信息、纺织服装、民爆等行业领域大力推进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示范推广应用,推动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企业专业化发展。到2021年,广州市培育10家以上机器人制造及集成骨干企业,建成2个以上产值超100亿元的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

(六)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广东省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创建成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在机器人、增材制造、新材料等领域争取创建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组织实施政产学研企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

(七)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城市。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建设制造业应用需求库、工业互联网能力供给库,推动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加强与云平台商合作,扶持一批重点行业云平台。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全面贯标,提升产业链两化融合水平。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汽车制造、都市消费等领域培育示范作用强的工业互联网应用项目。到2021年,培育3家全国领先的工业云平台,形成10个云平台示范项目,培育30家优秀工业互联网供应商和咨询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质监局,各区政府)

(八)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强与部省市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沟通协调,支持高校申报博士点、硕士点,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大引进国防科工等龙头企业的力度,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参军,推动航新科技、卫富等一批民营企业与航天科工集团等军工集团展开合作。充分发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七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中船黄埔文冲船舶、广州海格通信集团等骨干军工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在产业链上聚集一批民参军企业互补发展。加快引进国有军工集团等龙头企业项目,重点推进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在穗投资建设广州电子信息产业园。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使用维护的全寿命周期质量与可靠性技术服务。提升军民融合试验检测认证服务能力,重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五所军民融合无人机试飞基地建设。完善广州市军民融合产业规划,制定并出台军民融合产业政策。发挥广州市军民融合产业联盟的作用,完善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军民两用技术创新成果的展示交流平台、转化引导平台和对接交易平台。以广州市创建国家、省军民融合示范基地为契机,打造广州龙穴海洋装备等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努力创建国家军民融合示范基地和园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教育局、国资委,各有关区政府)

(九)推进4K电视网络应用与产业发展。实施新数字家庭行动,建设以4K电视网络为核心的超高清互动数字家庭网络。以培育4K应用示范社区为重点,大力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引进4K内容制作机构,提升4K应用供给能力,带动全市4K相关产业加快优化升级,增强信息消费发展的内生动力。到2019年底,全市光纤入户率达98%,形成16个以上4K应用示范社区,运营商提供超过2500小时的4K节目,创建国家级新数字家庭产业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技创新委、财政局,各区政府)

(十)创建“互联网+”小镇。积极创建“互联网+”制造、商务、金融、医疗、创业创新等各具特色的小镇。在智能装备及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轨道交通等十大重点领域实施以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为代表的智能装备和产品试点示范。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扶持互联网新技术、新服务、新模式和新业态,促进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创新,助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到2020年,培育一批互联网百强企业,重点培育10个互联网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国土规划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各“互联网+”小镇所在区政府)

(十一)推进国家级大型骨干企业双创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双创”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园区,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双创”新体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大型骨干企业合作共建“双创”实验室,建立研发设计、标准制定、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协同创新平台,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互联网、基础电信、软件及系统集成等大型骨干企业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双创”服务平台,整合产业链创新资源,为行业“双创”提供一站式服务和支撑。(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质监局,各区政府)

(十二)创建国家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实施大数据产业集聚创新发展工程和创新创业工程,建设一批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创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国家试点。推进大数据关键共性技术和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国家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广州大数据交易生态体系建设。加快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开展政府数据资产清单梳理登记,逐步完善数据管理法制体系建设;以数据开放及释放政府数据红利为导向,推动数据应用创新,促进大数据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2021年前,全市引进和培育2—3家左右大数据龙头企业和至少50家大数据服务、产品制造和应用骨干企业,突出广州在珠三角大数据产业核心作用,创建国家大数据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卫生计生委、金融局,各区政府)

(十三)推进国产自主可控系统应用研究与示范工程。推进“基于国产CPU/OS(中央处理器/操作系统)的地方政府部门办公信息系统应用研究及示范工程”建设。组织自主可控产业的相关企业建立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应用领域的标准规范,引导安全可靠自主可控软硬件厂商在穗落地,建立本地化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工作小组(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承担,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和具体工作计划。有关区政府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共同推动协议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相关部门、各区政府)

(二)加大政策扶持。在现有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等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中,加大对智能制造、大数据产业、信息及信息化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实体经济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对相关产业重大项目引进、关键技术攻关、兼并重组和成果转化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适当支持。加大用地支持力度,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土地规划、供地计划等政策上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国土规划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三)推动试点示范。重点围绕智能制造、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军民融合、“互联网+”、创业创新、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工作。承担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区、“互联网+”小镇等试点示范任务的区政府,要集中资源推动试点示范取得成效。(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

(四)强化督查督办。将落实《合作框架协议》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要加强对各区、各部门落实协议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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