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入选全国黄金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对象进行公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 2013-07-24 文章点击数:4028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中国黄金协会关于评选全国有色金属行业、黄金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318号)要求,根据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国黄金行业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广东省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后,最终确定广东省《全国黄金行业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名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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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评选全国黄金行业先进集体、先进
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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